對「指定奉獻」使用措施
捐獻「指定奉獻」只限於執行職員會(Executive Committee)已經批准的事工、計劃和項目。每個「指定奉獻」的款項只能用於那指定的用途及那已經批准的事工、計劃和項目上。若該事工、計劃和項目的需要已達,或執行職員會基於任何原因,確定該事工、計劃和項目已無法繼續或完成時,便可以決定將餘款用於其他最需要的事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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奉獻二十元或以上,將於翌年初獲發報稅收據。